關於
本事務所
推動 Skadden 從紐約新創公司崛起為全球巨頭的特質——創新、協作、以客戶為中心——持續定義著我們的事務所文化。我們始終專注於培養卓越的律師,讓他們作為一個團隊共同努力,為客戶提供最高品質的建議和最佳成果。
事務所歷史
Skadden由Marshall Skadden、Les Arps和John Slate於1948年愚人節創立,在紐約眾多根基穩固的「白鞋」律師事務所中,是一個初生之犢不畏虎的新興事務所。Joe Flom於同年稍晚獲聘為事務所的第一位助理律師,而訴訟律師Bill Meagher(其名字與現行事務所名稱並列,為第五位合夥人)則於1959年加入。
我們成立後的頭二十年,客戶群穩步增長,致力於將自己打造成客戶處理最複雜法律問題的首選事務所。我們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初願意承接委託書爭奪戰(此類案件被白鞋事務所視為有失體面),這最終使我們成為自1970年代起主導併購領域的敵意收購案件中的首選事務所。
我們認識到為客戶提供全方位諮詢服務的價值,因此從成立之初便尋求發展一系列互補的業務領域,例如訴訟、稅務和反壟斷。客戶需求促使我們從1973年開始在其他城市開設辦事處,而我們處理的大量業務也推動了1980年代事務所律師數量的指數級增長。這段增長期包括我們向客戶提供的業務領域大幅擴張,例如重整、融資、房地產、大規模侵權和證券訴訟,以及在歐洲和亞洲開設辦事處。
在之後的幾十年裡,我們在此基礎上不斷發展,為全球客戶最重要的法律事務提供諮詢服務。我們的核心價值反映了我們歷史中的理想,並且我們始終致力於在所有工作中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務和無與倫比的客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