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冠華
楊律師曾處理過在不同仲裁機構和臨時仲裁規則下進行的國際仲裁,包括國際商會(ICC)、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日本商事仲裁協會(JCAA)、倫敦國際仲裁院(LCIA)、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SCC)、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以及國際體育仲裁院(CAS)等規則。他是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理事會成員,曾任該中心程序委員會委員。楊律師也經常在主要仲裁機構的國際仲裁案件中擔任首席仲裁員或共同仲裁人。此外,楊律師還代表客戶處理涉及產品風險與責任、能源、公司事務、競爭、金融服務及生命科學等領域的各類商事訴訟與監管調查。
楊律師因其出色的工作,獲得眾多業內權威法律出版物認可為領先律師,包括:
《Chambers Global》2024年及《Chambers大中華區》2025年爭議解決:仲裁領域最高級別律師。客戶形容他「機敏而溫和,為客戶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務,是最有經驗的仲裁律師之一」、「經驗豐富,在壓力下也十分冷靜」、「始終能憑藉其創造力和豐富資源找到創新性的解決方案」。
《亞太法律500強》2024年中,客戶稱他「非常高效、全面,是有影響力的戰術家」,並表現出「高度的專業精神和勤奮」。此外,楊律師還入選《法律500強》仲裁律師權威榜單。
《Benchmark Litigation》亞太2025年國際仲裁及商業與交易領域「訴訟之星」,客戶評價為「客戶服務水平一流,能夠特別出色地管理複雜項目的執行」。
《Lexology Index》(原《法律名人錄》)2025年仲裁領域「思想領袖」(全球指南及國家指南)及2025年商業訴訟領域「推薦律師」。
Lawdragon 2025年度全球領先訴訟律師之一。
履歷
世達律師事務所的國際訴訟與仲裁團隊致力於解決客戶面臨的最棘手、最複雜、價值最高的國際糾紛。我們憑藉卓越的成功記錄,屢次被公認為全球領先者。
我們始終以客戶成功為首要目標,並以憑藉創新策略和卓越的客戶服務贏得客戶最重要的糾紛而自豪。我們採用以成本效益為核心的團隊模式,並在整個過程中與合夥人保持密切合作,從而取得卓越成果。
我們將深厚的國際仲裁經驗應用於各大仲裁機構的案件。我們屢獲殊榮的業務涵蓋美洲、歐洲、非洲、亞洲和中東的商事仲裁,以及依據國際條約處理的投資者與國家之間的爭端。此外,我們還經常就歐盟法律和國際公法問題為客戶提供諮詢。
除了在國際仲裁領域的豐富經驗外,本律所在國際訴訟領域同樣處於領先地位。我們擁有深厚的經驗,能夠處理需要跨多個司法管轄區(通常包括美國、英國、德國、香港、英屬維京群島、百慕達、賽普勒斯、開曼群島及其他國際法院)協調策略的爭議。我們的工作包括在美國法院代理客戶處理管轄權、外國侵權索賠和主權豁免等前沿問題。我們還擅長與客戶的當地律師合作,提高他們在外國法院面臨關鍵訴訟時的勝訴機率。通過提供策略性價值,我們已幫助客戶在拉丁美洲、歐洲、非洲、亞洲和中東的訴訟中取得勝利。
與其他一些律所不同,我們並未將國際訴訟和仲裁部門分開。這使我們能夠在整個爭議解決過程中為客戶提供統一的團隊支持。例如,我們經常處理涉及仲裁、向法院申請臨時救濟、向美國法院申請協助外國仲裁的披露令以及執行國際仲裁裁決等案件。由於許多此類申請都涉及美國法院,我們在美國的深厚實力即使在非美國爭議中也能為客戶帶來策略優勢。
我們的律師團隊將精湛的法律技能和外語能力與豐富的行業經驗相結合,這些經驗來自於他們代表眾多行業的客戶。這些行業包括能源、金屬與採礦、石油與天然氣、零售、IT、建築、製造、電信、房地產、汽車和金融服務。
我們還擁有特定的專題經驗,包括股東協議糾紛、合資企業糾紛、失敗的併購交易糾紛、供應及分銷合同糾紛、稅務糾紛、競爭糾紛、董事與經理責任糾紛、歐盟國家援助法糾紛及許可合同糾紛等等。
資質
教育背景
2001年,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法學碩士
1997年,墨爾本大學,商學學士、法學學士
執業資格
註冊外國律師,新加坡
訟辯律師,香港
事務律師,英格蘭及威爾士
註冊外國律師,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
行業協會
亞洲國際仲裁中心名冊仲裁員
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名冊仲裁員
馬來西亞婆羅洲國際仲裁與調解中心名冊仲裁員
英國皇家特許仲裁員協會
eBRAM國際線上紛爭解決名冊仲裁員
廣州仲裁委員會名冊仲裁員
海南國際仲裁院名冊仲裁員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理事會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名冊仲裁員
香港律師會
日本商事仲裁協會名冊仲裁員
國際仲裁期刊顧問委員會
大韓商事仲裁院名冊仲裁員
英格蘭及威爾士律師會
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名冊仲裁員
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用戶會員會
語言
英語、粵語、普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