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佛 J. 巴雷特

貸款人責任及其他銀行金融機構訴訟 集體訴訟及大規模仲裁團隊 資料隱私與安全 美國國內仲裁 勞動訴訟 娛樂及媒體訴訟 保險及再保險訴訟 證券訴訟 商業機密訴訟 投資基金訴訟 對沖基金訴訟 私募股權基金訴訟 會計及財務報告訴訟 合夥人及創辦人糾紛訴訟

珍妮佛·巴雷特是紐約辦公室的聯合管理合夥人。她負責處理各類訴訟和上訴案件,涉及證券、保險、再保險、公司治理、資料隱私、智慧財產權和商業機密、不正當競爭、消費者保護、僱用和誹謗等領域,代表的客戶涵蓋銀行及其他金融服務、保險、出版、電視新聞、線上行銷和服務、消費品、音樂發行、運輸和醫療保健等眾多行業。

珍妮佛經常代表我們的雇主和知名個人客戶處理風險最高、最敏感的僱用、合夥和行為規範問題。雖然其中許多糾紛都能以保密方式解決,並最終維護客戶的利益,但珍妮佛也經常在法庭和仲裁中處理此類案件,並為客戶取得勝訴。她的代表客戶包括美國國際集團(AIG)、阿波羅全球管理公司(Apollo Global Management)、紐約梅隆銀行(Bank of New York Mellon)、BTG Pactual、Centerview Partners、Lockton、Match Group、Prime Capital Investment Advisors 等眾多公司。

履歷

在杜格爾先生二十餘年的職業生涯中,他曾參與美國、歐洲、亞洲和中東地區的交易。他也擁有豐富的經驗,為企業、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提供敏感的內部和跨境調查諮詢,包括《反海外腐敗法》調查和舉報人調查。他目前擔任律師事務所客戶關係委員會、反洗錢委員會和國際訪問律師委員會的成員。

在杜格爾先生的領導下,新加坡辦公室備受業界讚譽,包括《亞太法律500強》(The Legal 500 Asia Pacific)。

《亞太法律500強》將新加坡團隊譽為“市場領導者”,擁有“一批在併購交易領域經驗豐富的專家”,並稱其為“處理最複雜或最負盛名的交易時,您首選的精英團隊……他們以卓越的成果質量、勤奮的工作態度和以解決方案為導向的工作方式而著稱”。該刊物還稱讚該團隊是“精英中的精英”和“黃金標準”,尤其擅長處理具有挑戰性、高風險或備受矚目的併購項目,並讚揚他們“能夠充分利用全球各地的不同辦事處,提供無縫銜接的服務”。

杜格爾先生在多家出版物和調查中被譽為併購和資本市場領域的“領先律師”或“專家”,其中包括:

IFLR1000

Chambers Global

Chambers Asia Pacific

The Legal 500 Asia Pacific

這些出版物援引客戶的評價稱,他“談判時沉著冷靜”,“是交易中極具建設性的合作夥伴,他非常專業”,“反應迅速,提供卓越的建議”,以及“能夠妥善處理涉及石油天然氣、基礎設施、房地產和電信等多個行業的各種問題”。客戶也曾評價他是一位“非常務實”的律師,客戶認為他“可以就多個不同市場的問題提供諮詢”,並且“能夠以恰當的禮貌和堅持處理棘手的客戶問題”。

併購

杜格爾先生曾為收購方和出售方處理過各種規模的併購交易,其中包括一些全球最複雜的交易。客戶在《錢伯斯亞太指南》中評價杜格爾先生是一位“可靠且值得信賴的律師”,並且“必要時能夠以非常得體的方式傳達信息”。

他的一些併購經驗包括:

代表亞通集團(Axiata Group Berhad)

參與其子公司PT XL Axiata Tbk與PT Sinar Mas集團旗下子公司PT Smartfren Telecom Tbk價值65億美元的合併案

代表PT Sweets Indonesia

參與其以11億美元的價格將其持有的Yupi Indo Jelly Gum約93%的股份出售給Affinity Equity Partners

代表TDCX Inc.的創辦人兼執行董事長Laurent Junique

參與其以10億美元的價格將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TDCX私有化的交易

代表Aboitiz Equity Ventures Inc.

參與其以18億美元的價格從可口可樂公司手中聯合收購Coca-Cola Beverages Philippines, Inc.

代表Bridgetown Holdings Limited

參與其與MoneyHero Group價值3.42億美元的業務合併案。合併後,MoneyHero將成為上市公司。

在擔任花旗集團併購法律部門助理總法律顧問兼副聯席主管期間,杜格爾先生常駐紐約,參與了眾多併購交易,包括以110億美元將公司的人壽保險和年金業務出售給MetLife;與摩根士丹利財富管理集團成立合資企業;以5.12億美元將花旗環球服務有限公司出售給塔塔合資企業並建立給合本公司成立合資企業; Company在菲律賓的分公司網絡。

首次公開發行/股權發行

杜格爾先生曾協助多家公司透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註冊和監管條例(Reg.)發行,籌集超過70億美元的資金。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第144A條規則,我們為東南亞及其他地區的IPO、配股及其他股權發行提供法律服務,包括在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上市的美國IPO,以及在印尼證券交易所(IDX)、印度孟買證券交易所(BSE)、新加坡證券交易所(SGX)和菲律賓證券交易所(PSE)上市的區域性。這些案例包括:

Global Digital Niaga,旗下擁有Blibli(電子商務)、Tiket.com(旅遊)和Ranch Market(食品雜貨)等平台,為其5.1億美元的IPO和印尼證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法律服務(擔任銀行法律顧問);

TDCX In,為其3.48億美元的美國存託憑證IPO和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法律服務。該交易榮獲2021年資產國大獎(The Asset Country Awards)新加坡最佳IPO獎(公司法律顧問)。

Bridgetown 2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及1億美元私募股權融資(SPAC法律顧問)。

Grab在F-4註冊聲明、納斯達克上市及40億美元私募股權融資(公司法律顧問)。

高收益債券及其他美元債券發行,以及負債管理

Duggal先生曾協助客戶募集超過100億美元的高收益債券及其他Reg. S/Rule 144A美元債券,其中包括:

2004年至2009年,Duggal先生曾在花旗集團擔任高階職位。他曾任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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